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购买保险四大忽悠不得不防

编辑:西安闲晖新材料有限公司  字号:
摘要:购买保险四大忽悠不得不防

实际收益与此前承诺不符,忽略免责条款无奈遭拒赔……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,常常会遇到各种陷阱。

对于不少消费者来说,亟需补上一堂“保险课”。连日来,记者多方采访发现,在以往的保险投诉案例中,有不少是源于消费者的保险知识匮乏及对保险合同和条款不了解。消费者只有使自己变得更加理性成熟,才可避免被“忽悠”。

【忽悠一】夸大投资收益率

案例分析:去年6月,在某银行工作人员反复游说下,长沙市民曾女士,买了一份与股市紧密挂钩的投连险。“银行的人告诉我,这个产品每年能保证投资收益率,最高能达30%。”然而,受累大盘调整,曾女士投连险账户收益大幅缩水,5万本金只剩3万。

实战对策:近年来,投资型保险产品开始走俏,殊不知,其中陷阱重重。其实,除万能险外,投连险、分红险两种新型保险理财产品都不保证收益率。消费者在购买这类保险产品时,一定要认真阅读投保特别提示书,并且还要明白保险的主要功能仍在于保障而不是投资,要理性看待保险与储蓄的区别。

【忽悠二】隐瞒免责条款

案例分析:很多保险纠纷都因免责条款而起。市民王先生近日投诉保险公司,事由是代理人在向他推销保险时隐瞒免责条款,导致其索赔无门。保险公司辩解称,产品条款中已对免责条款加以明示,王先生既然已在保险合同上签字,就表示他已经仔细阅读过条款全文,责任并不在保险公司。

实战对策:无论上述纠纷过错是谁,需要提醒消费者的是,一定要仔细查阅保险条款内容,尤其是明确自己所投保险的保险责任以及除外责任,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。同时,保险公司也应承担起主动解释免责条款内容的责任。

【忽悠三】代理人骗保

案例分析:近几年,全国各地都曾出现无良保险代理人骗保的现象。为图省事,在高新区上班的李小姐每月都会把保费交给代理人,再由代理人转交给保险公司。岂料代理人私吞保费后销声匿迹。

实战对策:消费者在与保险代理人打交道时,除了要看其是否持有有效工作证,还要索取盖有保险公司印章的正规保费收据。记者获悉,一些地区已开通辨别真假营销员的手机短信平台,消费者通过网络、电话和手机短信,就可查询该营销员的保险从业信用信息。

【忽悠四】借口隐瞒病史

案例分析:市民谢先生在购买重大疾病保险前,不清楚要将自己以往病史告知代理人,没有意识到这与自己买保险有关系,代理人也并没有仔细询问谢先生。结果,等到他开刀住院要求理赔时,保险公司却告知拒赔。

实战对策:在购买保险时,投保人如果不如实告知病史,那么既得不到保险保障,甚至连保费都有可能拿不回来。而作为代理人,应该在购买保险前仔细询问保户的病史,并提醒其履行告知义务。但往往因为利益驱动,很多代理人对投保人是否如实相告听之任之,甚至还进行不当的干扰。消费者此时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,排除干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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